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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房產買賣時房屋及土地價格合併後的實質總價,扣除取得成本後,對實際獲利徵稅。目前台灣採房地分離制度,房屋獲利課徵財產交易所得稅房屋持有兩年內出售另課奢侈稅,而土地增值獲利部分繳交土地增值稅。「房地合一實質課稅」用意在使房地買賣增值部分統一以實價課稅,取代現行房屋交易獲利實價課稅,然土地部分卻以與實際市價相去甚遠的公告現值為稅基的雙軌制。 現行房屋稅、地價稅、土增稅是按照評定現值、公告地價、公告現值為稅基課稅,然都與只是市價的2~8成,與市價有極大落差,被學者專家詬病助長炒房。

原文網址: 房市百科/「房地合一、實價課稅」制度 | 好房News | 最在地化的房地產新聞 http://news.housefun.com.tw/news/article/15564172962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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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黃蘭媖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