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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培養孩子獨立自主的五個「要」和「不要」】

一、要教孩子「自己想辦法」的習慣。
從小讓孩子自己去解決自己的事務,讓他們明白,任何人都別想推卸責任,讓別人替他們收拾殘局。 讓他們經過失敗學習,不要什麼都想幫孩子做。 可以幫助分析自省,可以告訴他你會怎麼做,以幫助增加孩子的判斷力。

二、要把選擇權給孩子,讓孩子成為自己的主人。
雖然你很確定該怎麼做,但是你應該給孩子一個機會,讓他學習獨立決定。他從自己錯誤的學習得比從你正確的指導還要多。讓孩子知道有些事情父母提供意見,但是最後決定在於你,而且隨著你的長大,這些事情會越來越多。

我記得我5歲時,父母要我讀幼稚園,但是我想讀小學,於是他們把選擇權給了我:「考上了就讓你讀。」這件事我回終身記得,因為那時我的一次理解我一個5歲的小孩居然有選擇。我特別珍惜這個選擇,於是我自主地讀書,真的考上了。
⋯⋯
三、要培養孩子的負責心。
多指導,少批評。 劉墉說:「以前我也對兒子的事安排得面面俱到,但後來我發現這其實培養了他做事不負責任的習慣。而且父母的過度包辦,也讓孩子變得沒有禮貌、不懂得珍惜。」

不要事事指使孩子,最好有大方面的溝通和同意 (例如:“你的責任是把自己的房間整理乾淨”,而不是“你房間又亂七八糟”)。 當孩子沒做到時,讓他自己理解自己負責的重要性。

四、要培養孩子的好奇心,不要什麼都教他們。
讓他自己去試,失敗也沒關係。

五、要信任孩子。
信任比懲罰更能夠激起責任心。
童欣在微軟亞洲研究院中以負責著名。
他小時在學校犯錯後,媽媽甚至沒有一句責備。
「這件事情已經過去了。」她看著兒子驚恐的眼睛,語氣溫和:
「你過去是一個好孩子,以後還會是一個好孩子。」

童欣說:
「那個晚上,媽媽給了我最好的禮物。讓我一輩子都受用不盡。」

一、不要用太多規矩限制孩子的自由.
要讓自己的孩子去做他自己喜歡做的事,讓自己有一片發揮的天地。

如果你有顧慮,用“共同決定”的方法誘導他:例如孩子喜歡玩電腦,不要說“不准玩”,告訴他,如果你的成績夠好了,或是功課做完了就可以玩,但是一周至能玩兩個小時。

把每一個「否定」變成「機會」,
把自主權從你身上轉移到孩子身上。
這樣不但能培養獨立能力,而且孩子還會為了自己的興趣更努力做那些「必須做」的事。

二、不要懲罰失敗。
可以懲罰懶惰、依賴、逃避、不負責任等不良行為,但是不要懲罰失敗,失敗是讓人進步的學習過程,懲罰失敗可能會挫傷孩子創造的動力,要鼓勵孩子在失敗中成長、堅強。

三、不要說教:
如果孩子相信了你的說教,他可能失去判斷力,如果孩子不相信說教,他可能叛逆,或不信任你。

四、不要生活上凡事都包辦代替,放手讓孩子自己做。
除了培養獨立能力,也可以增加責任感和自信。

五、不要過多地插手孩子的事務,剝奪孩子自己的選擇權,覺得自己為孩子安排的路是通向成功最直的路,孩子只有服從。不要什麼事情都說「不」,給孩子一個機會。

來源:李開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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